汽車零部件振動試驗方法
作者:
網絡
編輯:
瑞凱儀器
來源:
網絡
發布日期: 2020.01.08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零部件高溫工作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不同車型汽車零部件高溫工作的試驗。
本標準適用于汽車用電氣設備(電機、電器及電子產品,以下簡稱產品)以及一些機械運動設備。
2、引用標準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下面列出的是主要參考的部分標準。
GBT 2423. 10 ( 1995)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Fc和導則:振動(正弦)
QCT413- -2002 汽車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
QCT198- -1995 汽車用開關通用技術條件
QCT 636 (2000) 汽車電動玻璃升降器
Q-BYDQ-J01.042- 2005 汽車點火線圈總成的檢測規范
Q- -BYDQ-J01.064 -2004 汽車用電喇叭檢驗規范
3、技術要求
3.1產品的文件
產品應符合本標準及各分類產品標準的要求,并應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設計文件制造。
3.2試驗 前后檢測環境條件
在下述大氣環境條件下,見表1,產品應保證具有額定數值。
3.3產品的振動參數選擇
按安裝部位及使用條件劃分,產品的主要振動參數劃分為掃頻4大類,定頻2大類,詳見表3~表8。注:
1)其它沒有提及的產品,如果工作環境和以上產品的工作環境相似的,優先采用以上數據;特殊的產品根據其結構特性,制定相應的試驗方法和時間(例如:電動燃油泵泵芯和總成考核結構不同,試驗方法不同)。
2)本試驗方法中所涉及到的產品振動條件是參考比亞迪F3車型而確定的,當其他車型的產品安裝部位和結構性能有變化時,可參考其他標準來設定。
3.4產品的工作電壓范圍
產品的標稱電壓為: 12V,其工作電壓范圍見表2。
3.5單、 雙線制及搭鐵極性
產品可做成單線制或雙線制。做成單線制時,應使其負極搭鐵。
3.6旋轉方向
產品軸旋轉方向一般宜采用順時針方向,其旋轉方向的判定方法:
1)電機一從驅動端視。
2)分電器一從分火頭端視。
3)兩端帶軸伸的電機和上述以外的其他產品由制造廠規定。
4)對旋轉方向為逆時針的產品和兩端帶軸伸的電機,應在產品的驅動端或其他明顯部位標出表示旋轉方向的箭頭。
4、試驗方法
4.1通用試驗條件
4.1.1 試驗用文件
試驗用文件應按3.1條規定,一-般應 有產品技術條件和產品外形圖。
4.1.2試驗前后檢測環境
產品的試驗前后檢測環境選擇參考3.2。
4.1.3試驗電壓
試驗電壓未特別注明時,12V 車系工作電壓為13.5V+0.5 V。
4.1.4試驗用儀表
試驗時所用電壓表、電流表應不低于0.5級,轉速表精度應不低于1%。
4.1.5試驗用設備
4.1.5. 1試驗臺特性要求
當振動臺按所規定的方法裝上負荷時,振動臺和夾具的特性要求如下:
a)基本運動:應為時間的正弦函數,產品的各固定點應基本.上沿平行直線運動,并符合規定容差要求;
b)橫向運動:垂直于規定軸線的任何軸線上的振幅都應滿足相關規定的要求。
4.1. 5.2試驗用直流電源用汽車蓄電池或波紋系數不大于0.1 %的整流穩壓電源,或上述兩種電源并聯工作。
4.1.5.3對試驗設備及工具有特殊要求時,應在產品標準中規定。
4.2試驗前檢測
按產品相關規范規定對試驗產品進行外觀檢查及電氣和機械結構性能的檢測:
1)產品外形用通用或專用量具檢測,外觀和標志用肉眼觀察法檢查。
2)電氣性能參數的檢測方法應在產品標準中規定。
3)產品檔位轉換力、機械緊固件的擰緊力矩宜采用扭力扳手測量。
4.3主要試驗參數設置
4.3.1試驗嚴酷等級:產品的試驗參數選擇參見表3~表8。
4.3.2當以上所給的試驗方法對試驗產品不適宜時,相關規范可規定其他試驗方法。
4.4試驗中產品的結構和性能
4.4.1產品的外觀應無變形、裂紋、松動及零部件脫落等影響產品的美觀、裝配及使用性能等缺陷。
4. 4.2產品的電氣性能,通電工作時,額定負載及工作檔位應符合各類產品標準的規定。
4.4.3產品的機械性能,開關類部件,產品的檔位轉換應靈活、無卡住現象,定位應明確可靠。對具有自動復位檔位的開關,當外力消除后應能自動復位;產品檔位轉換力(或力矩)應符合各類開關標準的具體規定;其它機械運動類部件,其運行應該順暢,無卡住、脫離等異常現象,定位應明確可靠。
4.5試驗后檢測
4.5.1試驗樣 品應在3.2條件下進行檢測。
4.5.2若相關規范有要求, 按照產品相關規范進行檢測。
4.5.3試驗后檢測與 4.2檢測項目一樣,用來做對比。